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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商局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日期:2019-05-31 15:53:00

深圳工商局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2019年5月29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邝兵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局全体局领导,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辖区局、直属单位、事业单位和挂靠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食品工作的领导,相关科室(部)以及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视频参会。 

  会议首先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忠同志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作详细解读并提出我局贯彻实施的意见。李忠副局长指出《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食品安全工作纲领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它明确了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51条政策举措和深化改革要求,确定部署开展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集中力量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李忠副局长指出,对照《意见》的2020年工作目标,我市大部分指标已达到或高于《意见》的要求,我局要在已有的良好基础之上,继续做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学习贯彻,学深悟透《意见》要求;二是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意见》落地见效;三是组织开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十大攻坚行动;五是强化督查考核,督促落实监管职责。 

  随后,邝兵局长就我局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下功夫。全局同志要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继续细致学习《意见》的相关精神,并广泛发挥各类媒体、志愿者、民生微实事平台和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作用,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达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共识。由市食药安办牵头提请市委市政府组织对《意见》的学习,提请市委组织部将《意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中心理论学习,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校行政学院学习教育课题,推动落实食品安全纳入学校教育课程;二是在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上下功夫。按照《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分工的要求,要组织市、区、街道按照“项目化、表格化、数字化、责任化”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狠抓贯彻落实。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扎实推进十三大工程、六十个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三是在抓好贯彻实施上下功夫。一方面要在监管、执法、办案中体现《意见》落实的成效,让《意见》在工作中得到落实,在办案中得到体现。另一方面,要以人大对《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为契机,逐条查漏补缺,将《意见》要求纳入《条例》的修订完善内容,不断夯实法制基础,切实建立严防严管严控的风险监管体系;四是在推动建立完善各区、各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制,推进社会共治上下功夫。各辖区局要充分利用好《意见》出台和本轮机构改革的职能定位,强化辖区政府属地责任,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进一步完善区、街道食药安办综合协调机制。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激励干部担当,加强监管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严格督查督办,将实施情况纳入对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接下来,市食药安办将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组织对《意见》和《规定》的学习,并按照“表格化、项目化、数字化、责任化”的要求,加快制定《意见》的实施细则,确保《意见》的精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