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日期:2022-05-16 11:37:00
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大楼房子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子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大楼环境整洁、美观及住户的正常生活秩序,使住户有一个安全、清洁、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参照《长沙市城市房子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凡业主(住户)进行装修,应当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符合物业服务、消防、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并须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一、装修审批
1、房子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提前三天向物业服务部申报,详细如实填写《房子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签定〈装修工程责任书〉,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还应签定《防火责任书》。
2、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后,应向管理部交纳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用于楼道粉刷、道路清理)、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装修费用(详见《明星村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须持负责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挂于施工现场。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验收,无违章等情况发生,管理部在1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否则,要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或赔偿金,多退少补。
3、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管理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凭证方可出入大楼。
4、办公楼或商铺的装修需由消防部门审批的,还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5、对未向管理部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装修工程,管理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装修行为并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二、装修范围
1、房子装修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房子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2)改变房子承重结构;
3)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边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4)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壁、超负荷吊、安装大型灯具等;
5)任意创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6)破坏或者拆改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7)户内给水管全部为暗埋,由物管部人员告知所标明暗埋管线位置,暗埋管线部位严禁使用电锤或凿打,以保证水管的安全使用;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适当改变或加大负荷的,应通过设计院设计并征得物业服务部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为使大楼外观美观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外置防盗网,但可在物业服务部统一尺寸规格、用材要求下,在玻璃以内或不凸出外墙范围内安装内置防盗网;雨阳棚、门面招牌要在物管处的统一要求下安装;不得随意改动。
3、安装空调须按物业服务部规定安装:室外机必须按设计要求装在指定位置,并统一排放冷凝水,无设计指定位置的须由物管理部批定位置,且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尺寸符合物管要求。
4、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线路。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转换层装修应自开工之日起的 日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装修公司应提前10日(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物业部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2、房子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8:00—12:00,15:00—19:00;在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施工,否则,物业服务部有权责令停工,并处以100—200元违约金。
3、房子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赔偿,并处以100—1000元违约金。
4、施工接电须有物业服务部电工在场;未经批准,施工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及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电线)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将扣留或没收工具,并处以200—400元违约金。
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应提前向管理部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说明动火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作业起止时间,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等,本大楼违者责令停工,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并指定施工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导致事故的施工单位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装修人员和装修材料不准使用电梯,散装建筑须袋装处理,并做到成袋扎口,拖运垃圾时残留在楼梯上的渣土需及时清理干净。
8、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共通道堆放装修材料,严禁在楼道内乱涂乱画,违者将责令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9、装修垃圾能袋装的必须袋装,不能袋装的应全部用绳索捆扎,并按照物业服务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由物业服务部统一清运。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撒垃圾,严禁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放。违者将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10、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出面到物业服务部办理担保手续后,方可留宿。严禁私自留宿在楼宇装修户内,违者将报**部门部理,并处以每人次100—200元违约金。
11、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此证;《装修人员出入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不慎遗失应立即到物业服务部补办。
12、物业服务部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人进行巡查,装修施工单位应将在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平面图挂在施工现场,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隐蔽工程须经物业服务部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物业服务部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责令现场纠正,重者将下发《装修违规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或屡次违反规定的装修单位, 情节严重者, 物业服务部有权取消其在本小区的装修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设施现状确认:
1、泡水48小时:确认卫生间无渗漏水。
2、通水试验:确认卫生间、阳台下水道无堵塞,通水流畅。
3、电器线路绝缘检测:确认空调线路,曾插线路,照明线路绝缘良好。
五、装修期间补充注意事项:
1、建筑构件外立面、梁体及公墙禁止敲凿和打孔,地面、顶棚打电锤不得超过2.5公分,并不得开槽,特殊情况需要开槽时,长度不允许超过50公分,深度1公分。室内电气线路,上水管线区域不得敲凿、打电锤和钉钉子。地面每平方米限载200公斤,堆放装修材料须分别堆放并靠梁堆码不得超载。以防楼面开裂。
2、管线安装按安全操作规程横平坚直并穿管,同时吊顶骨架材料须涂防火涂料。
3、严禁梁体外地面砌砖墙,只允许砌轻质隔墙。
4、厨房卫生间下水管及地漏改道不允许穿过地面,若需改道必须提出报告申请不能影响地面结构并在封闭前进行通水试验,确认无漏水,并出具保证不渗漏水的书面承诺书,水电安装其隐蔽工程,在封闭施工前须经物管部指派专人现场打压和电器线路的绝缘检测(有偿服务),确认无渗漏水和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封闭施工。
5、厨房、卫生间吊顶必须留承水弯检修口,主下水管封闭装饰应便于随时拆除。
6、装修期间必须确认电动工具及其他用电器绝缘良好,不漏电,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电器线路故障而引起单元总屏跳闸,引起其他入住业主投诉的将处装修违规违约金。
7、楼道间禁止设计改变任何设施结构的装饰内容,门口不得摆放有碍楼道畅通的设施。
8、电梯间、楼道间不得存放装修垃圾。必须定时送到指定垃圾区域。
9、装修期间,户内外不得设置和张贴有关宣传内容的广告。严禁撬门,越窗私自侵占他人房间住宿、加工装修材料,一经查出将严格按规定处违约金。
10、阳台、窗台不得用木方及其他衬托物凉晒衣物。否则由此造成物品坠落甚至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1、严格遵守装修作息时间施工,禁止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有影响小区环境的噪设设备。
12、雨棚、防盗窗必须严格按物管部尺寸、颜色要求制作。
13、装修期间,装修公司有配合物管部督促装修人员共同维护大楼装修秩序的义务,对于施工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
以上事项,请装修队伍共同遵守。严格按规定内容文明施工,否则由于违章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100—1000元违约金,直至扣除装修押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六、装修验收程序:
1、装修验收前须提供水电安装图。
2、具备装修补充规定第一项目的确认资料。
3、参照装修申请审批内容进行逐项验收。若装修项目超出审批内容,擅自改动主体结构的,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责令恢复原状。
4、电器线路由物管部专人进行免费检测一次,达不到标准的经装修人员整改后按200元/次进行补检。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困难,物管部可协助装修方提供有偿检修服务,由物管部开具安装维修单,费用按50元/半天收取,以此类推,直至合格。
5查阅档案,无任何装修违规行为。
6、其他必须符合物管要求,方可在验房单上签字认可。
七、违章装修处理措施
物业服务部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巡查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物业服务部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处以违约金(对未标明违约金的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违约金);
7)报政府装修行政主管部门,按《长沙市城市房子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一、装修审批
1、房子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会同其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提前三天向物业服务部申报,详细如实填写《房子装修申请表》,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施工单位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部审批同意后,由业主(住户)和装修施工单位签定〈装修工程责任书〉,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还应签定《防火责任书》。
2、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后,应向管理部交纳装修保证金、公用设施使用维护补偿费(用于楼道粉刷、道路清理)、装修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装修费用(详见《明星村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同时须持负责人一张一寸免冠照片,领取《装修施工许可证》,挂于施工现场。工程完工后,经管理部验收,无违章等情况发生,管理部在1个月内退还装修保证金,否则,要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或赔偿金,多退少补。
3、装修作业人员,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及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到管理部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凭证方可出入大楼。
4、办公楼或商铺的装修需由消防部门审批的,还须到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审批后,按审批要求进行装修。
5、对未向管理部申报或不符合规定条件自行开工的装修工程,管理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制止其装修行为并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二、装修范围
1、房子装修活动必须严格按照《住宅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保证建筑物结构的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为:
1)房子装修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
2)改变房子承重结构;
3)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边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4)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壁、超负荷吊、安装大型灯具等;
5)任意创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6)破坏或者拆改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7)户内给水管全部为暗埋,由物管部人员告知所标明暗埋管线位置,暗埋管线部位严禁使用电锤或凿打,以保证水管的安全使用;
8)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其他违章装修活动。
确需适当改变或加大负荷的,应通过设计院设计并征得物业服务部同意,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为使大楼外观美观整洁,不得随意安装外置防盗网,但可在物业服务部统一尺寸规格、用材要求下,在玻璃以内或不凸出外墙范围内安装内置防盗网;雨阳棚、门面招牌要在物管处的统一要求下安装;不得随意改动。
3、安装空调须按物业服务部规定安装:室外机必须按设计要求装在指定位置,并统一排放冷凝水,无设计指定位置的须由物管理部批定位置,且支架应采用不锈钢材质,支架尺寸符合物管要求。
4、禁止擅自拆改供电、通讯线路。
三、装修施工管理
1、转换层装修应自开工之日起的 日内完成装修。如确实需要延期,装修公司应提前10日(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前来物业部办理延期手续,否则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2、房子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为每天8:00—12:00,15:00—19:00;在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噪声及散发刺激性气味的施工,否则,物业服务部有权责令停工,并处以100—200元违约金。
3、房子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居民和财产的安全。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应由装修公司负责修复赔偿,并处以100—1000元违约金。
4、施工接电须有物业服务部电工在场;未经批准,施工场地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及煤气。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动工具(或临时电线)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违者将扣留或没收工具,并处以200—400元违约金。
5、装修施工临时动火,应提前向管理部申报,并填写《临时动火申请表》,说明动火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种、负荷、动火作业起止时间,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等,本大楼违者责令停工,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6、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每个作业现场应至少配备一个干粉灭火器,并指定施工负责人为防火负责人,签定《防火责任书》,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如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导致事故的施工单位按规定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7、装修人员和装修材料不准使用电梯,散装建筑须袋装处理,并做到成袋扎口,拖运垃圾时残留在楼梯上的渣土需及时清理干净。
8、装修施工人员必须保证公共设施完好、清洁,未经物管部批准不得随意在公共通道堆放装修材料,严禁在楼道内乱涂乱画,违者将责令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300—500元违约金。
9、装修垃圾能袋装的必须袋装,不能袋装的应全部用绳索捆扎,并按照物业服务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由物业服务部统一清运。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抛撒垃圾,严禁在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放。违者将处以500—1000元违约金。
10、需留宿楼宇装修户内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出面到物业服务部办理担保手续后,方可留宿。严禁私自留宿在楼宇装修户内,违者将报**部门部理,并处以每人次100—200元违约金。
11、装修施工人员凭《装修人员出入证》出入小区,工作期间应佩戴此证;《装修人员出入证》不得涂改或转借,不慎遗失应立即到物业服务部补办。
12、物业服务部对装修户每天将不定时派人进行巡查,装修施工单位应将在申报时办理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及施工平面图挂在施工现场,以便于巡查工作的进行(隐蔽工程须经物业服务部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物业服务部对上述违规问题轻者责令现场纠正,重者将下发《装修违规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处理。对拒不接受处理或屡次违反规定的装修单位, 情节严重者, 物业服务部有权取消其在本小区的装修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设施现状确认:
1、泡水48小时:确认卫生间无渗漏水。
2、通水试验:确认卫生间、阳台下水道无堵塞,通水流畅。
3、电器线路绝缘检测:确认空调线路,曾插线路,照明线路绝缘良好。
五、装修期间补充注意事项:
1、建筑构件外立面、梁体及公墙禁止敲凿和打孔,地面、顶棚打电锤不得超过2.5公分,并不得开槽,特殊情况需要开槽时,长度不允许超过50公分,深度1公分。室内电气线路,上水管线区域不得敲凿、打电锤和钉钉子。地面每平方米限载200公斤,堆放装修材料须分别堆放并靠梁堆码不得超载。以防楼面开裂。
2、管线安装按安全操作规程横平坚直并穿管,同时吊顶骨架材料须涂防火涂料。
3、严禁梁体外地面砌砖墙,只允许砌轻质隔墙。
4、厨房卫生间下水管及地漏改道不允许穿过地面,若需改道必须提出报告申请不能影响地面结构并在封闭前进行通水试验,确认无漏水,并出具保证不渗漏水的书面承诺书,水电安装其隐蔽工程,在封闭施工前须经物管部指派专人现场打压和电器线路的绝缘检测(有偿服务),确认无渗漏水和绝缘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封闭施工。
5、厨房、卫生间吊顶必须留承水弯检修口,主下水管封闭装饰应便于随时拆除。
6、装修期间必须确认电动工具及其他用电器绝缘良好,不漏电,方可使用,否则由此造成电器线路故障而引起单元总屏跳闸,引起其他入住业主投诉的将处装修违规违约金。
7、楼道间禁止设计改变任何设施结构的装饰内容,门口不得摆放有碍楼道畅通的设施。
8、电梯间、楼道间不得存放装修垃圾。必须定时送到指定垃圾区域。
9、装修期间,户内外不得设置和张贴有关宣传内容的广告。严禁撬门,越窗私自侵占他人房间住宿、加工装修材料,一经查出将严格按规定处违约金。
10、阳台、窗台不得用木方及其他衬托物凉晒衣物。否则由此造成物品坠落甚至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一切责任。
11、严格遵守装修作息时间施工,禁止在规定时间以外使用有影响小区环境的噪设设备。
12、雨棚、防盗窗必须严格按物管部尺寸、颜色要求制作。
13、装修期间,装修公司有配合物管部督促装修人员共同维护大楼装修秩序的义务,对于施工期间的一切违规行为应予以制止。
以上事项,请装修队伍共同遵守。严格按规定内容文明施工,否则由于违章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100—1000元违约金,直至扣除装修押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六、装修验收程序:
1、装修验收前须提供水电安装图。
2、具备装修补充规定第一项目的确认资料。
3、参照装修申请审批内容进行逐项验收。若装修项目超出审批内容,擅自改动主体结构的,装修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责令恢复原状。
4、电器线路由物管部专人进行免费检测一次,达不到标准的经装修人员整改后按200元/次进行补检。对于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困难,物管部可协助装修方提供有偿检修服务,由物管部开具安装维修单,费用按50元/半天收取,以此类推,直至合格。
5查阅档案,无任何装修违规行为。
6、其他必须符合物管要求,方可在验房单上签字认可。
七、违章装修处理措施
物业服务部工作人员有权检查装修情况,装修人员应自觉接受巡查人员的检查、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者,物业服务部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经济损失;
6)处以违约金(对未标明违约金的条款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0元违约金);
7)报政府装修行政主管部门,按《长沙市城市房子装饰装修管理条例》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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