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深圳标准应用试点正式开始
日期:2018-01-25 14:35:00
《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深圳标准应用试点正式开始
《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深圳标准是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牵头,联合市经贸信息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通过整合规划国土、公安、住建、民政等地址管理部门的行业标准,以网格化管理基础,按照最大公约数原则建立的融合空间地理和社会治理的地址标准,该标准获得了中国科学院龚健雅院士、戴浩院士等权威专家的高度评价,通过了市法制办审查,经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批准,于2018年印发施行。
据中国电科集团产业部主任武祥介绍,统一地址标准为每一栋建筑物和房屋赋予了唯一的身份编码,将人、事、物等社会管理要素与地址、工作网格进行关联形成整体,有效解决了社会管理要素的定位问题和责任问题,为建立责任到格、责任到人的精细化治理体系提供基础支撑,可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市网格办李伟杰同志部署了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地址库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规范》的要求,深圳已经建立了包含65万栋建筑物、1100多万条标准地址信息的统一地址基础库。接下来,市网格办还将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地址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房屋地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问题地址救济机制、房屋地址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和全市房屋地址信息统一发布机制,为政府和全社会使用统一精准的地址提供支撑。
我委还创造性地将统一地址库应用于商事登记与监管工作中。郭驰副主任部署会上正式发布了启动福田、宝安、龙华区应用统一地址加强商事登记监管的综合试点工作方案。郭驰副主任介绍,商事登记工作将与统一地址库采集管理深度融合,今后申请人在登记申报时将通过全市统一地址库查询并选定拟申请的商事主体住所地址信息,不再手工录入地址,从注册源头杜绝虚假地址。试点工作将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陆续在商事主体新设立、变更等业务中上线运行,为期两个月,成熟后在全市推广。同时,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还将依托网格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网格管理部门发现的违法线索实行精准管理、严格执法,对弄虚作假、冒用他人地址、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等情形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处理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信用约束和部门联合惩戒。此外,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与市委政法委共同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文书电子送达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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